各县(市、区)环保局、经开区环保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根据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江西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我局对宜春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2018年)进行了更新,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对列入《宜春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2018年)》名单中的重点监管企业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有效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质量改善。 二、请各地督促辖区内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自行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向社会公开土壤环境监测信息。 三、各地环保部门要定期对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开展监测,数据及时上传省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结果作为环境执法和风险预警的重要依据。 四、我局每年将对《宜春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实行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布。 附件:宜春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2018年) 宜春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6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